笑忘@书

时间停止,视线旋转 我们无法看清自己的笑容 有的只是哭泣的痕迹........

 

 

 

 

 

逝者如斯
网志分类
· 所有网志
· 点滴-我很好
· 回忆-影子呵
· 信笺-最近还好吗?
· 阅读-你看..起风了
· 思想-天堂里的光
· 朋友-那些飞翔着的
搜索本站
友情链接
· 我们的小歪
· 管理我的Blog
· 留言本--Ru parade my sorrows
· 汉文会馆
· 随风而逝
· 水瓶天堂
· 单翼天使
· 1982素色医院

订阅 RSS

0027576

歪酷博客


« 上一篇: 法大印象 下一篇: 冷 »
Lilac @ 2004-12-22 10:45

从开始到结束……
                     
    2003年11月20日,出版一个月即创造60万册销量神话的郭敬明著《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袭庄羽《圈里圈外》。郭敬明承认创作《梦里花落知多少》之前看过《圈里圈外》。此事在全国媒体引发广泛关注,掀起长达数月关于如何判定抄袭等问题的讨论。
                     
    2003年11月28日,《梦里花落知多少》出版方春风文艺出版社发表声明,声称“相信作者”,此后又连续向媒体提供《九问庄羽》、《在名气与名誉之间》等文章,直指庄羽涉嫌炒作。

    2003年12月3日,郭敬明授权春风文艺出版社正式发表声明,否认抄袭。
                    
    2003年12月23日,庄羽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郭敬明公开道歉,赔偿50万元,春风文艺出版社被列为第二被告,并追究销售方北京图书大厦的责任。
                     
    2004年4月,北京市一中院举行庭审。郭敬明代理人指出,《》是郭在上海独立构思创作的,郭敬明承认《梦》确实受庄羽小说中口语的风格影响,但强调语言风格不是著作权保护范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查一审认定郭敬明所著《梦》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该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


曾经平静,他们相安无事......
    
郭敬明:
    被誉为“新青春派文学掌门人”, 是继韩寒之后最当红的超人气少年作家,并大有超过韩寒之态势。
    1983年生于四川自贡,目前在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学习。曾获第三届、第四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2002年十期《萌芽》杂志发表其短篇小说《幻城》,引起轰动,后创作完成长篇小说《幻城》,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个人作品集为《幻城》《爱与痛的边缘》《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2003年11月,郭敬明的最新长篇《梦里花落知多少》出版。

庄羽:
    女,23岁,晚生代“美女痞子”,北京城市读物的新兴代表。
    主要作品小说《风雨读书声》、《半张脸》、剧本《愿赌服输》,长篇散文《天堂怎么走
    2003年1月,庄羽的《圈里圈外》出版。


有一天,梦里的花落下……

    《梦里花落知多少》出版以后,很快便被庄羽指控为“抄袭”。 庄羽认为《梦里花落知多少》中至少有5处情节和《圈里圈外》雷同,而且这些情节就是《梦》中发挥起承转合作用的最重要的5处情节,包括结局。而《梦》一书的文字更是存在大量的抄袭痕迹。“《梦里花落知多少》只是将《圈里圈外》换了个外壳,将主人公由演艺圈的圈内人变为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学生,而小说的核心内容则完全抄袭了《圈里圈外》。”庄羽表示,“郭敬明的这种行为肯定构成剽窃,我一定会寻求法律手段讨回公道。”

    面对庄羽的指责,郭敬明表示之前他看过《圈里圈外》,也确实受到过这本书的启发和影响。但坚决否认“抄袭”之说。郭自己说他不怕打官司,因为法律不保护情节上的抄袭。


圈里圈外,他们这样舞蹈……

郭敬明:
    郭敬明在随后接受上海、北京等地媒体采访时态度变得十分强硬。他表示抄袭一事纯属子虚乌有,并质疑庄羽的动机。郭敬明表示,《梦里花落知多少》受到庄羽作品的影响只是在小说中人物的口语风格上,而非在情节上。“这两部小说几乎不存在相同的情节。而且就算情节雷同,可情节在法律上并不受保护;更何况,两部小说的主题相差很远。”
    郭敬明说,“我虽然从来没在北京生活过,但是可以以小说的形式虚构。如果说非要在一个地方生活过才可以对那里进行创作,那么关于未来世界的幻想小说还有人能写吗?”

    郭敬明还表示自己“不想参与到成人世界的争斗中,我只想呆在自己的世界里”,并希望双方能以法律的形式来解决问题。

    2003年11月底和12月初,郭敬明在他的网上老家“刻下来的幸福时光”上发表声明,说道:
    “首先呢是最近关于传的很是沸沸扬扬的所谓的我的抄袭事件,一开始我还是真的郁闷了一下,我第一个反映是‘搞什么飞机啊’,从我出幻城开始就有人说我抄袭,出一本说一本,我算是比较郁闷的。”
    “再来,那个女人还指责我,说,里面我写过挥舞着鸡爪子!他也写了,所以他抄袭我的!然而,我们亲爱的年轻一代的孩子,我们是从多早以前就在网上把我们的前肢说成是爪子了啊!再来,她说,我小说里有两个人同居被长辈发现了,他小说里也有!他抄我的!阿弥陀佛,你先把台湾香港的肥皂剧全部告了再来告我吧。还有什么我记不得了,懒得说了。有个关系和我很好的记者跟我讲,哎,你还不明白吗?这就是炒X。我也对外界说了,她起诉我抄袭的同时我就会起诉她诽谤,只是我不会在没行动(或者明知道自己不会行动)之前就放出话说我要告某某某拉。我问过律师,律师说,别说没抄她情节,就算抄了,又怎么样,情节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除非是整段整段而且大篇幅的抄原文,这才够得上抄袭!我想她在告我之前应该先问问律师吧,如果问了之后她还要这么说要告我的话……-事实是她一直没叫法院给我下传票,那她得到的是什么呢?各位都聪明,自己去想吧。上帝保佑法院给我早点下传票吧。”

    2003年12月3日,郭敬明给春风社发来声明,授权春风社向外发布,并称近期不再接受媒体采访。
    “我并不认为自己抄袭了谁的小说。我尊重别人的权利,希望把事情交由法律途径解决。在没有结果之前就到处发布不负责的言论,请考虑后果。我希望媒体站在公正客观的角度,不要做歪曲和失实的报道。我不希望炒作事件发生在我身上。”
    
春风文艺出版社:
    2003年11月28日,春风文艺出版社发表声明,表示:
    “我们相信我们的作者,我们也决不无端猜疑任何人。虽说‘公道自在人心’,但对于把有争议的问题提交法院审理的做法,我们不仅举双手赞成,而且认为越早越好。我们尊重法律的权威,相信法官会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在没有起诉之前,先发动媒体,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词,应该想一想后果”。
  
    随后,春风社在网络和媒体发布《名气与名誉之间》一文,文章曲折地表达出春风文艺的态度,那就是庄羽正在别有用心地利用自己在媒体的关系、郭敬明的名气和这场官司来炒作自己。
    “部分媒体的报道也多有不实之词,有意无意地歪曲作者和出版社相关人员的言论,有失公允。近来,‘郭敬明涉嫌抄袭’一事逐渐成为部分媒体关注的焦点。部分媒体报道此事的初衷耐人寻味,普通读者想知道事情的内幕可不是那么简单,他们只能从媒体的报道中知道有人出来控诉郭敬明抄了自己的作品。这个事件中的两个当事人一个是记者,虽然没有太大名气但有众多在媒体工作的朋友,一个是学生,名气不小但涉世不深胸无城府,他们的名字因为‘抄袭’而并列出现在报端。”
    文章又借用网友的话说:
    “说到抄袭之诉,我以一个法律大三学生的身份告诉大家:庄一定会输,且庄也必定一早知道这个答案。用我们专业一点的眼光来看,就一炒作,……某些人的用心不用多说了吧。”
    对于郭敬明到底抄了没有这一核心问题,春风社如是说:
    “郭敬明的记忆能力和模仿能力都很强,语言上有些雷同应该是正常的事,但据此说抄袭,恐怕有些过了。郭敬明不会那么傻,他也没必要去抄。”
    春风社给出的理由竟是洋洋自得的销售业绩:
    “2003年,郭敬明已经出版的三本书的总销量在一百万册左右,刚刚上市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个月销售六十万册,创造了又一个奇迹。但这并不能说明他就没有值得检讨的地方,今年刚满20岁,还在上海大学念二年级的他有天分,但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希望他能尽快成熟起来,不管是在创作上还是在其他方面。”

    不久之后,春风社又发表了《九问庄羽》,在文中更是抖出了庄羽的“老底”。文章披露,几个月前庄羽曾遭春风文艺出版社退稿,现在有了名气后又拿着被春风退稿的小说,向某出版公司开出起印五万册的条件,而不出半年就将《圈里圈外》一稿两投。
        
庄羽:
    庄羽告诉记者,郭敬明的新作《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她的作品《圈里圈外》至少有五个情节雷同,其他情节基本上都出自自己的作品,核心内容完全抄袭了她的作品。对此,她近期将在北京正式起诉,被告为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她说打官司的动机非常简单,只要被告承认抄袭,公开赔礼道歉。

    庄羽于2003年11月底接受上海媒体采访时表示,《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圈里圈外》有七八个情节极为相似。“太过分了,他根本就没有自己的创作在里面”,庄羽说,“郭敬明根本没有那样的生活经历和社会阅历,自己想象不出那样的情节,这肯定是抄袭。” 庄羽当时表示自己正在搜集证据,并将在一两周内起诉,而且宣称她已经做好输掉官司的准备。“我不怕官司打不赢,只要他承认抄了就行”,庄羽说,“我相信就算是这场官司输了,大家也会有自己的看法。”

    对于春风社发表的《在名气和名誉之间》一文,庄羽表示这篇文章有许多不实之处,甚至已经涉嫌诽谤,她将保留上诉的权利。
    针对文章中的一一举证,庄羽一一给予驳斥。庄羽还说:对于春风文艺发出这份通稿的意图,我不太明白,他们的用意也实在令人怀疑。我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从未说过诋毁郭敬明和春风文艺的言词,我只就抄袭本身发表言论。难道春风文艺是不能容忍我的作品被他们的作者抄袭这样一个事实在大众面前公开而发出的这个新闻通稿的吗?即使他们出于这个目的,我也请他们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发表言论。他们会给出版界和众多的作者留下一个笑料。
        
  庄羽还表示说郭敬明已经提出要跟她谈谈,但被自己拒绝,为给自己的创作一个交代,她一定会寻求法律手段讨回公道。记者随后采访了郭敬明,报道称郭敬明显得非常坦诚,承认自己看过庄羽的作品,受到了启发和影响,但不认为自己是剽窃。然而,身为宣称“负责报道一切”的《新京报》的记者,却未就庄羽所说的郭敬明找她一事向郭敬明求证,而郭敬明事后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找过庄羽。
    
  记者确实是这么说的。记者要我的电话号码,据记者转述说郭敬明想和我谈一谈。
    
  春风社随后向相关媒体求证,了解到新浪“读书频道”的报道是庄羽打电话给他们,他们根据电话内容整理而成。还有两家媒体的记者称是领导安排自己做的文章。有位记者在找不到郭敬明的情况下,把电话打到春风社,说自己是庄羽的朋友,还说郭敬明是不是写不出东西了,怎么老抄别人的呀。有了这样“先入为主”的印象,记者如何能保持公正,媒体又如何能保持公信力?春风社对有的媒体不负责任的做法提出异议,说如果人家以后不起诉,你怎么办呢?做报道的记者竟然轻松表示:那没啥呀!
    
  当时是新浪跟我要一个书面的材料,是那位记者主动给我打的电话。文章中提到的那位把电话打到春风社的记者是谁,我不知道。如果真是我的朋友,他会明明白白这么说吗?我可以特别负责作任地说,对每位采访过我的记者,我都希望他们能够在有时间的时候,看一看这两本书,新闻报道最重要的是讲究一个公正性。作过报道的媒体,基本都是记者主动和我联系的,我全都不认识他们。
    
  在此前后,还有成都、武汉等地的记者打电话到春风社,称收到电子邮件或别的材料,希望他们能报道此事。而庄羽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现在找自己的记者太多,都快把她的手机打爆了。
    
  我不知道是哪家媒体这么说的,而且我从来没说过“都快把手机打爆了”这样的话。我的电话一般只有朋友和家人知道,直到现在也很少有陌生人给我打电话,这根本是谣言。我希望春风知名度这么高的出版社,他们说的每一句话都要有根据。
    
  记者想采访庄羽的律师,却被告知:“我的律师已经找到了相关法律依据,但为了保密,我不能告诉你律师的电话。”就算律师不想借此出名,那也应该出来给大家解疑答惑呀,怎么还躲着藏着呢?    
  律师有自己做事的方式,而且律师的本质工作是做好自己的案子。我要尊重我的律师,再说他并没有义务面对媒体,更谈不上什么出名。
    
  12月6日出版的《上海新书报》发表题为《郭敬明被疑偷“斧”》的报道。这一次庄羽在解释自己起诉的动机时说:“一方面我是要对得起自己创作的艰辛,另一方面是为了挽救郭敬明,因为《梦里花落知多少》在《萌芽》杂志上有转载,影响很大。”
    
  上海的媒体,我只接受过上海《青年报》的采访。我从没有接受过《上海新书报》的采访。我从未说过要挽救谁,我也没有义务挽救谁。我打官司只是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不想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听说几个月前,庄羽曾经找到榕树下的一位编辑,想出版自己的那本书,被拒绝了,近日她又通过关系找到这位编辑,希望重出那本书,还说这本书现在已经炒得挺火了,你不出还有别人争着出呢。我们是该信其有还是信其无呢?
    
  这整个是在恶意地造谣和诽谤!这件事完全是子虚乌有。我从来没找过榕树下的编辑。按照春风文艺的话,我有多少关系啊?关于《圈里圈外》,以前就是出版社直接找我的,我从未主动找过出版社。春风既说我有媒体的关系,又说我有出版社的关系,如果我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那我不用打工挣钱了,我靠关系就可以做所有的事了。一个著名出版社对大众散布这些子虚乌有的谣言,是很令人不齿的。真不知道他们居心何在。他们散布的这些谣言,已经严重地侵害了我的名誉权,我保留对他们起诉的权利。

    2003年12月初,在看到春风文艺出版社向媒体公布的文章后,庄羽表现出极大的愤怒。她对《九问庄羽》中提到所谓“老底”一概否认。
    “这都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庄羽说,“出版社的许多话已经对我构成了名誉上的诋毁,我没有必要做出回答。”她还同时表示自己保留起诉春风文艺出版社侵犯其名誉权的权利。并称即将开始的著作权官司可能将春风文艺出版社和郭敬明同时列为第一被告,而将曾数月连载《梦里花落知多少》的《萌芽》杂志社列为第二被告。

    
上帝站在云端,伸出手……
  
    2003年12月,庄羽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称其于2002年11月创作完成了小说《圈里圈外》,并于2003年2月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发行。后庄羽发现,春风文艺出版社于2003年11月出版的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剽窃了《》书大部分情节、主要人物特征、作品的语言风格等,甚至还照搬了《圈》的片断以及部分语句等,抄袭多达100余处。为此,庄羽请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查,一审认定郭敬明所著《梦》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该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
此次北京法院认定《梦》和《圈》中在12个主要情节上相同或相似,在一般情节、语句上共57处与原告作品相同或相近似,造成两文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但是,法院没有支持庄羽关于郭敬明侵犯其作品独创性构思、语言风格、作品主要人物特征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构思主要体现作者对作品宏观上的谋篇布局,是对作品整体高度概括的、一般性的描述,属于作品的“思想”,而不是作品的“表达”。著作权法中没有保护作品构思的规定,因此构思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同样,作品的语言风格亦不属于作品的表达形式,不应由某个作者垄断,否则会阻碍文化的发展。作品对人物特征的一般性描写,不足以使人物特征本身成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形式。
    法院同时认为,出版方春风文艺出版社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致使侵权作品《梦》得以出版,应当与被告郭敬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北京图书大厦公司承担停止销售侵权图书的责任。


抬头看,云上有天使的声音……

曹文轩:我理解庄羽
    曹文轩当年曾高度肯定郭敬明的写作才华,在得到庄羽的委托,对比《圈里圈外》与《梦里花落知多少》后,目前还未明确表态。
    “我现在不可能对这件事下一个结论,因为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名誉,”曹文轩说,“我做出判断要非常非常慎重,我也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我大致的感觉是,郭的《梦》在叙述语调上和庄的《圈》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对于某些人说庄羽利用这次事件炒作自己,我可以明确表明我的态度,我不认为庄羽告郭敬明是在炒作自己,她说出自己的想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网上老家”:郭敬明的支持者
    在郭敬明的网站———“网上老家”上聚集着众多郭敬明的忠实读者。在该网站“刻下来的幸福时光”论坛中,众多郭敬明的支持者对此事表达了不容分辩的一边倒意见和狂热的崇拜情绪。这些十五六岁的孩子们纷纷发帖表示无条件支持小四,甚至有相当一部分表示就是喜欢小四,喜欢小四的文字,即使他真的是在抄袭,也永远支持他。
    同时,网上也有部分读者认为郭敬明的抄袭行为毋庸置疑,“《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圈里圈外》实在太像了,两个作者之间必定有一个是可耻的抄袭者”。更有部分网友表示,郭敬明“一贯抄袭”,他的第一部小说《幻城》就明显抄袭了日本漫画《圣传》,只不过由于国内读者看过《圣传》的人少,才让他逃避过去了。
          
赵长天:《梦里花落知多少》是模仿之作
    《萌芽》掌门人赵长天表示虽然他不认为郭是“抄袭”,但对这种“模仿”行为他也不持赞成态度。  
   “我没有特别仔细地看《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圈里圈外》,看得比较粗略。但我觉得郭敬明是受到了《圈》的影响,包括人物设置、作品语言等等,都能看到《圈》的影子。郭敬明《梦》里的人物是学生,但他们的生活却完全是成人的和社会化的,很不典型,有点生硬。有些模仿是很可能的,再说“模仿”和“抄袭”的界限很模糊,而且在《梦》里还是能看到郭自己的语言和叙述特点。这种借鉴和模仿在文学史上的例子太多了,举不胜举,这都是很正常的。特别是对于一个年轻作者来说,他的经历很有限,模仿也是可以理解的。这里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下意识地模仿,郭敬明可能看到某些作品,比较喜欢,在自己的创作过程中会不自觉地用到别人的东西,因为他还不是一个成熟的作者,还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刻意和故意地模仿,这是我们要坚决反对的。
    我担心的是,也是我想对郭敬明和其他年轻作者说的话,千万不要把“模仿”作为创作的捷径,将别人的作品改头换面,投机取巧,这绝对不是长久之计,我们不鼓励这样的作品出现。我希望郭在以后的创作中要避免“模仿”,能够真正走出自己的一条路,能够多写一些原创性的作品出来。
    我希望郭敬明也要警省,从这次事件中得到教训。但是,我们对年轻作者要爱护,所以现在不能对郭敬明下一个“抄袭”的结论,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我只能说到这。’’
    
胡玮莳(《萌芽》编辑):多积淀自己的东西
  “郭敬明周围有很多FANS,他们多数聚集在郭敬明自己的论坛上,我去看过,那里的气氛非常不健康,他们的情感和语言在我这个成年人看来十分做作,他们把成人世界想象得非常黑暗,而固执地认为只有孩子是天真纯洁的,所以都不愿长大,可是我看到的恰恰是把孩子当成任性及不负责任的借口!……更令人担忧的是,这里弥漫着盲目的个人崇拜和可怕的集体狂热……而且过多的吹捧,对郭敬明的为人和创作都是不利的! 作为一个青少年文学杂志编辑,我希望他能沉下心来,积淀自己的东西,不要太急功近利商业化;多发挥自己的创造性。至于他是否构成“抄袭”,这最后还是要由法律来决定,我说了也不算。”

媒体:浮躁要不得
    单纯地看郭敬明作品的畅销和官司纠纷,传媒在其中推波助澜的炒作都是很不负责任的。传媒是社会公器,负有传播真实、客观的信息的公共责任,高度的公信力是媒体的第一生命。若总是以浮躁的心态在做新闻,那么不忠于事实假新闻会被人随心所欲地炮制出来,又轻而易举地通过传媒向受众传播,这对传媒的公信力也是一种严重的伤害。所以,传媒的浮躁是千万要不得的。


故事收场了,我想说……   

    对郭敬明,我的了解始于《幻城》,也止于幻城。

    那个故事没有结尾,没有雪国没有樱花祭……只是幻城。
    直到今天,我一直带着感激的心情看待小四,不论后来怎样,毕竟他曾经带给了我那种刻骨铭心的感动。原谅我用这样俗套的一个词,可是事实如此。
    也因此我对小四的这次风波,一直很关注。

    其实,小四的这场官司很早的时候,在我看来就是注定要进行的,剩下的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幻城》可以说是《圣传》的影子,虽然这影子,同样很美。

    应该说文学创作是很私人的东西,有着鲜明的个人特点。如果不加说明的引用或者是毫无创造的借鉴,那就无异于是在偷别人的东西——将他人应得的注意与荣誉窃为己有,不仅是对创作者的不尊重,更是一种可耻的行为。而且,一旦这种行为涉及到商业利益的时候,则更是构成了对原创者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侵害。
    对于是否构成抄袭的问题,我个人认为,首先对抄袭的定义不能太过狭隘,构成抄袭应当是一种性质判定而不是量化判定。抄袭是一种性质,而情节,语言,或者构思上有多少处相同或相似之处说明的只是情节的轻重。
    其次,判断是否构成抄袭这种性质的重要标准就是在整个写作过程中,个人创造性的多少。我们并不反对灵感的inspire,也不反对有相似的background,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文学创作是应当一种实质性的创造。要清楚,在原有基础上改编和吸收再创造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最后,我想谈谈小四的这两部作品。《幻城》实际上应当算是一次成功的借鉴,她很好的吸收了圣传中最本质的东西——那种可以背弃一切的爱——并加以纯化和升华。而《梦里花落知多少》感觉上多少有些牵强,很naked……不便多说,希望经历了这次以后小四能够静下心来,创作一些自己的东西吧。

    在网络上搜集了好久,想找到客观的资料来看一看这个问题。
    尽量引用了原话,而没有加以概括,是希望有一个较为公正的态度。
    写在最后,说一说对这场官司中各方表现的看法。

郭敬明:不成熟的孩子
    从他最初接受采访的诚恳态度到后来在网站上发帖时的强硬语气,姿态的转变中不难看出是受了出版社与律师的影响。
    “我问过律师,律师说,别说没抄她情节,就算抄了,又怎么样,情节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除非是整段整段而且大篇幅的抄原文,这才够得上抄袭!”
    像是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被人发现时惴惴不安,后来有人告诉他说你没错是他们错了,然后便开始变得趾高气扬……
    没有自己的态度和观点,缺少思考不够独立,浮躁而不诚恳,觉得有点悲哀……

庄羽:得理不饶人
    动机可以理解,但做法却有失平和。有得理不饶人之感。
    当后来被春风社“揭底”的时候,表现不够诚恳,有否认事实的嫌疑。
    “这都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庄羽说,“出版社的许多话已经对我构成了名誉上的诋毁,我没有必要做出回答。”

春风文艺出版社:态度强硬有失大家风范
    作为一家知名出版社,在网络上散布如《在名气和名誉之间》《九问庄羽》等明显带有诋毁性质的文章向一个个人作家进行攻击,尤其是《九问庄羽》中关于庄羽一稿两投等所谓老底的公开发表,其行为和措辞不但有失大家风范,反而有小人常戚戚之嫌。
    春风社在整个事件中表现出的强硬态度,完全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无理强辩恶意揭短一概否认明显事实,只能给人以伤疤被揭之感,反而显得苍白无力。



最新评论


江绿叶

2006-06-04 19:34 网址: http://ccyjly.51.com

我个人认为小四是在模仿。我挺喜欢看书的。我看谁的书,那段时间就受那个作者的影响。这是在我们这个年龄阶段不可避免的事。如果说小四是在抄袭的话,我想问一下大家有没有看过一本叫做《夏至末至》的书。作者是林摄氏度。我很惊讶地发现,那本书名字有点相似也就罢了。可是它竟然把小四的所有作品,(除幻城外
)里面所有的情节内容都颇为相似,此外还有一段一段的抄袭。那这为什么又没人发现并闹出轰动呢?是因为那个作者目前名气不大,还是没有人去发现并注意年呢?我很困惑,也很气恼。我是很喜欢小四,但是我并不盲目的崇拜他。如果真是他抄袭,我也还是为他能把文章读的如此传神还加以改进并获得大家的欣赏而高兴的,他的确是个很好的作家。我在看他荣获一等奖的新概念作文《剧本》就看到了他的才华。那总不是抄袭的吧?可是大家又为什么一味的骂小四是“小偷”,“骗子”呢?我不想再说什么,因为我也不是很懂,一个15岁的小孩子面对这样的世俗我还是看不透。我也认为做小孩有做小孩的好,做大人有做大人的好。我们不要勉强自己不长大,在不知不觉中,总有一天会发现自己长大了也挺好的。好了,话不多说。我在这里祝愿小四能够活好自己,不要掩埋了自己的才华就好!


评论 / 个人网页 / 扔小纸条
* 昵称

已经注册过? 请登录

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

Email
网址
* 评论
表情
 


 

分类小组论坛
杂谈 , 娱乐、八卦 , 文学、艺术 , 体育 , 旅游、同城 , 象牙塔 , 情感 , 时尚、生活 , 星座 , 科技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